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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协议离婚自由的限制
引用本文:周丽,权大国.浅议协议离婚自由的限制[J].法制与社会,2008(19).
作者姓名:周丽  权大国
作者单位:1.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2. 瑞昌市人民法院
摘    要:婚姻是一个亲属契约,可自由地结合也可自由地分离。国家为保障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婚姻生活的当事人利益,设置了高效率、低成本的协议离婚制度。但是,不可否认,过于自由的协议离婚对子女、家庭以及整个国家的稳定都是极其不利的。由此,本文提出:对协议离婚进行必要的限制,最大限度保护家庭的稳定。

关 键 词:协议离婚  自由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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