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实行“双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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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奚居辉.江西省瑞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实行“双报告”制度[J].中国人大,2011(7):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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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奚居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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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省瑞金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理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双报告”制度,即“一府两院”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然后向人大代表报告。过去,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一直都是由“一府两院”(一般只涉及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而不向代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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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人大常委会 代表建议 江西省 制度 瑞金 “一府两院” 工作机制 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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