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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诉不加刑
引用本文:张子培.论上诉不加刑[J].法学评论,1988(5).
作者姓名:张子培
摘    要:对上诉不加刑这一审判原则,法学界的理解不尽相同,司法部门在执行上也不一致,有的甚至对上诉案件变相加刑。因此,有必要对上诉不加刑作进一步深入探讨。一、上诉不加刑是各国刑事诉讼法中普遍适用的一项审判原则上诉不加刑的审判原则是资产阶级革命后期十九世纪才产生的。它同封建专制的审判制度相比,无疑是一个进步。我国封建专制国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上诉制度。虽然法律允许囚犯近亲属申诉,但申诉不实、不合法,或者申诉得实有理,因其所告的对象是制定判决的官员,都要受到刑事惩罚。在西欧封建国家允许被告人上诉,但可任意加重刑罚。上诉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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