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鼓励非国有企业吸纳下岗职工 |
| |
作者单位: | 贵州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 |
| |
摘 要: | 从3月1日起,山西省国有企业将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新的减员也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而逐步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同时通过鼓励非国有企业吸纳、自谋职业和政策扶助等措施来推动下岗职工再就业。从今年开始,山西省国有企业新的下岗职工,由企业按政策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后,依法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最低工资标准70%的失业保险待遇。今年山西省预计下岗职工达8万人,下岗职工总数将达到26.6万人。全年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所需资金仍坚持“三三制”原则,由政府、企业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