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区刑侦中队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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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廷杰,任保明,原萍.责任区刑侦中队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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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廷杰 任保明 原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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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新生事物的责任区刑侦中队是随着刑侦体制改革而诞生,并随着刑侦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而不断得到发展的。运行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建立覆盖社会面且职责明确的责任区刑侦中队,是实现侦审合一,建立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破案效率和质量等项刑侦改革目标的落脚点,更是刑侦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能否搞好责任区中队建设,是关系刑侦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要把责任区刑侦中队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发挥其生机和优势,还应摆正其位置,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关系。一、从建立实战、统一、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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