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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引用本文:周宇,蔡庆辉.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J].律师世界,2000(1):46-47.
作者姓名:周宇  蔡庆辉
作者单位:厦门嘉禾律师事务所(周宇),厦门大学法律系(蔡庆辉)
摘    要:案情绍A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承建A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开发的“××大厦”工程期间,向A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购买钢材,至99年1月8日共欠钢材款计人民i690万元。同年3月18日,为使“××大厦”工程能顺利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甲、乙、丙三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协议人协议第6条第2款对保证方式作了如下约定:‘德方(即甲公司)卵未能按期付款或超期付款,由担保方(即乙公司)付清该货款并赔偿供方(即丙公司)的经济损失。”由于有了乙公司的担保,该协议签订后,丙公司依约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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