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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立新的律师管理体制的构想
引用本文:孙毅刚.关于确立新的律师管理体制的构想[J].现代法学,1988(5).
作者姓名:孙毅刚
摘    要:<正> 80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律师暂行条例》已基本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新的政治形势,经济形势要求有一部与之适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新的律师法已迫切地提到了立法日程上来。律师管理体制是一部律师法的核心,新的律师法应以改革的精神,确立新的律师管理体制,使改革后的新的律师体制与新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相适应。律师管理体制是指律师工作机构的组织原则、形式,律师队伍的构成,律师机构的设置;律师协会的性质,职责范围;律师管理机关的职能以及律师、律师机构、律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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