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律责任概念的形式构造
引用本文:余军,朱新力.法律责任概念的形式构造[J].法学研究,2010(4):159-171.
作者姓名:余军  朱新力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法基础理论的改革”(批准号:07BFX02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凯尔森的法律责任概念体现为不法行为与其所引起的规范效果之间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关系。运用霍菲尔德的基本法律关系分析框架,这一法律责任概念的形式构造可以转换为不法行为是“狭义权利-狭义义务”或“特权-无权利”救济权法律关系的充分必要条件。这个分析结论可为法律责任机制的正当性提供规范意义上的解说,还可用于澄清学界在行政法、侵权法、国家赔偿法等领域对于法律责任、不法行为的诸多错误认识,从而在各种具体情形中捍卫作为规范性概念的法律责任的精确性与纯粹性。

关 键 词:法律责任  不法行为  救济权法律关系

Formal Structure of the Concept of Legal Liability
Yu Jun and Zhu Xinli.Formal Structure of the Concept of Legal Liability[J].Chinese Journal of Law,2010(4):159-171.
Authors:Yu Jun and Zhu Xinli
Abstract:
Keywords:legal liability  delict  redress relationship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