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展现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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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后龙.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展现担当[J].群众,2022(7):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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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后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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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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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南京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司法理念,积极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南京法院牵头的“法治三指标”(“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均获评全国“标杆”,南京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项目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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