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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刑法学的构想(下)
引用本文:大冢仁,张凌译.人格刑法学的构想(下)[J].政法论坛,2004(3).
作者姓名:大冢仁  张凌译
作者单位:日本爱知大学 名古屋4650094 (大冢仁),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8(张凌译)
摘    要:“人格刑法学”是在调和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近代学派的对立时提出的刑法理论。人格刑法学从相对自由的主体的人格出发把握刑法学中的人 ,根据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责任三个要件的犯罪论体系 ,把责任作为犯罪论的核心和最后的犯罪要件 ,从行为责任和人格形成责任两个方面探讨人格责任论

关 键 词:人格刑法学  人格责任论  人格刑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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