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救亲,女出纳罪责难逃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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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阳舟,郑丰.贪污救亲,女出纳罪责难逃悔莫及[J].法制与经济,2003(1):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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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阳舟 郑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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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女出纳冯小英为给家中的3个癌症患者和两个乙肝病人治病,铤而走险贪污单位公款33万余元。案发后,为减轻罪责以求能照顾患病的家人,冯小英将贪污的公款悉数退还。然而法律无情,悉数退还公款后的她仍难逃罪责。2002年8月14日,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对这一特殊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冯小英有期徒刑5年。2002年9月20日,在即将押往新疆某监狱的前一天,面对记者的采访,冯小英掉下了辛酸、悔恨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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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贪污 公款 判处 轻罪 一审判决 有期徒刑 监狱 出纳 四川 成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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