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要认真协调村“两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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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景春.乡镇党委要认真协调村“两委”关系[J].党员干部之友,2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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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景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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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邹城市太平镇党委 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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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协调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关系,建设核心突出、团结协调的村级班子,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作用,积极协调好村“两委”关系。一是要客观分析村“两委”关系现状,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村委会直选后,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个别村委干部摆不正自身位置,甚至与党支部闹对立,唱对台戏;个别党支部依然沿用过去的老办法,对村里的事情大包大揽,损伤了村委会工作的积极性,等等。当然,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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