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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政府各部门回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事项通报制度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转变作风的"双八条规定",按照包叙定市长提出的整章建制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在总体上明显提高。但是,近来少数部门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交办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回复,存在不同程度的拖延现象,影响了政令畅通和行政效率。根据市政府工作制度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文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委办2001]54号)的有关规定,经包叙定市长同意,决定建立市政府各部门同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事项的通报制度。

关 键 词:文秘工作  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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