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的财产权归属及其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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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宓,玄玉宝.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的财产权归属及其性质[J].人民司法,2012(12):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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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宓 玄玉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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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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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网站用户的注册信息是由注册用户自行设计并交由网站保管、运行的网络数据信息,是网站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客观物质信息,具有财产的性质。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是相关网站的核心资产,可按财产权取得原则,由该网站的经营者享有所有权。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符合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要件时,可作为商业秘密依法予以保护;若不构成商业秘密,则可基于其财产性质按照一般财产侵权的案由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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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息数据库 网站经营 商业秘密 用户注册 用户信息 网站数据库 注册信息 注册用户 秘密性 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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