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会学的学术旨趣与基本问题试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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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永东.司法社会学的学术旨趣与基本问题试探[J].法治研究,2011(7):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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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永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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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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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目前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司法社会学学科的构建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构建该学科既要借鉴国外法律社会学学科的智慧和经验,又要结合中国的法治实践与司法实践。中国的司法社会学以司法的社会化作为价值目标,以实证方法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以考察司法现象与社会现象的互动为主要研究内容,以探索社会因素对司法的影响和社会力量对司法的介入为关注焦点。司法社会学学科的构建不仅有利于法律社会学研究的深化,而且有利于司法文明与社会文明的进步,有利于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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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社会学 司法社会化 实证方法 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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