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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期持可能性在我国的适用
引用本文:傅凤鸣,余翔.试论期持可能性在我国的适用[J].行政法制,2005(3):14-16.
作者姓名:傅凤鸣  余翔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级刑法硕士研究生
摘    要:一、关于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系的概述 期待可能性是指在具体情况下.能够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因为能够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所以,当行为人选择做出违法行为时能够对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谴责。反之,如果在具体情况下不能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只能做出实行违法行为的选择的情况下。不能期待其做出合法行为,

关 键 词:期待可能性理论  合法行为  适用  违法行为  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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