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侦查实验、搜查、辨认三种笔录的证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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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丽婷.析侦查实验、搜查、辨认三种笔录的证据能力[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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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丽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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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辽宁本溪,1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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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上规定的刑事证据有七种表现形式,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如侦查实验、搜查、辨认笔录等。因此这几种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笔录是否属于证据以及应当归属于何种证据是个需要迫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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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实验 搜查 辨认 笔录 证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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