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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国籍条例》:中国第一部国籍法的产生
摘    要:海外华侨的国籍问题是清末侨政的焦点之一。从拒不承认海外华侨的侨民身份,到宣统元年(1909年)颁布成文国籍法——《大清国籍条例》,从而为保护海外华侨提供法律依据,清朝政府的侨务政策经历了长期转变过程。 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历代清政府大都厉行海禁政策,严厉镇压私自出国的人民,“一经拿获,即行正法。”并公开对外宣称:“人已出洋,已非我民,我亦不管。”实际上剥夺了海外华人的中国国籍,自动放弃对他们的管辖权和保护权。 鸦片战争后,西方各国为尽快将中国纳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以便进一步控制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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