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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再审不加刑
引用本文:全亮.论再审不加刑[J].法学与实践,2006(6).
作者姓名:全亮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    要:"再审不加刑"维护了判决的既判力和权威性,有利于保障刑事被告的基本权利和实现诉讼效益的最大化,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应以相时不加刑模式尽快确立此原则。

关 键 词:审判监督  刑事再审  不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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