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行政诉讼中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
引用本文:李蕾.论行政诉讼中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J].行政与法,2003(12):98-100.
作者姓名:李蕾
作者单位:杭州商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摘    要:由于不确定法律概念在行政法律条文中大量存在,而这些用语无不留有一些模糊空间,无法明确指明界限。行政机关在执行具有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条文过程中,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往往表现为裁量行为,所以我国行政法学界也将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归纳为自由裁量行为。从德国行政法学理论看,不确定法律概念和自由裁量有明显的区别,尤其是在两者的司法审查制度上,审查的范围应该是完全不同的。本文将在分析不确定法律概念与自由裁量的区别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机制,以期推动我国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关 键 词:不确定法律概念  自由裁量  司法审查
文章编号:1007-8207(2003)12-0098-03
修稿时间:2003年8月22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