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技术侦查所得证据材料的审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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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钦荣,陈永佳.论技术侦查所得证据材料的审查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3(11):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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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钦荣 陈永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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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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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对技术侦查措施作出规定。所谓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经过严格审批后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主要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秘密录像录音、计算机网络信息监控、派遣秘密侦查员等侦查行为。技术侦查所得证据材料不仅具有一般证据所必须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本特征,还具有一定特殊性。一、技术侦查所得证据材料的特点一是高科技性。技术侦查措施与传统侦查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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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技术侦查手段 证据材料 技术侦查措施 侦查机关 审查认定 犯罪嫌疑人 侦查行为 新刑诉法 合法性 关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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