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经济关系中的代理及其法律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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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安颖.论涉外经济关系中的代理及其法律运用[J].现代法学,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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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安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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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所谓涉外代理,是指具有涉及外国因素的代理。涉外代理的基本构成情况是:(一)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的国籍或住所;(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身份与第三者成立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三)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代表委托人在另一国家或地区去实施代理权。涉外代理与国内代理的特征是不同的。与国内代理制度相比较,涉外代理具有如下特点: (一)涉外代理的成立往往既要符合被代理人国家的法律规定,否则被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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