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6年江西省省级新增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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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05]24号)关于:“今后,因新法律法规规章出台而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机关应将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程序等报本级审改办备案,并纳入目录管理”的规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6年江西省省级新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审查,并报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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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审批制度 领导小组 改革工作 江西省 省级 印发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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