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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及其履行社会责任关系研究
引用本文:傅骏,周杰,陈博,谢学林.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及其履行社会责任关系研究[J].学理论,2014(20):39-41.
作者姓名:傅骏  周杰  陈博  谢学林
作者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大学制造学院;
基金项目:德阳市社科联2014年度项目: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与其履行社会责任ISO26000关系研究(DY14C036);四川省教育厅“面向高职工科学生的工程伦理教育探索与实施”(13SB0408)
摘    要: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标准》将社会责任推广到一切形式的组织,鼓励组织在遵守法律法规之外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为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个人价值准则等三个层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与社会组织践行社会责任是二者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价值目标层面和社会价值取向层面的有机统一。

关 键 词:国家治理体系  组织活力  社会责任  ISO26000  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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