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几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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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轩.关于对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几点看法[J].内蒙古检察,2005(1):35-3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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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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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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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这一规定来看,首先,是法律赋予社会集团一种特殊的诉讼权利,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以诉讼干预的方式,支持受损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支持起诉启动诉讼程序,实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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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 当事人合法权益 社会团体 人民法院 民事权益 诉讼权利 社会集团 国家机关 诉讼程序 个人 起诉 受损 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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