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诉讼时效制度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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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海华.我国诉讼时效制度之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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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海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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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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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诉讼时效主要规定大多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早期。在过去的实践中,它们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方便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结案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前苏联时效理论和立法的影响,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基本上仍然属于计划经济的产物。因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不足和缺憾也日趋明显,迫切需要改进。在今后的时效立法中,要在合理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经验之基础上,充分结合我国国情民意,全面完善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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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时效 性质 不足 立法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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