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阵企业拆借资金 |
| |
引用本文: | 贾明军.对阵企业拆借资金[J].法律与生活,2010(19):57-58. |
| |
作者姓名: | 贾明军 |
| |
摘 要: | 冬梅与赵海1992年在杭州郊区富阳县登记结婚。婚后,由于经营企业有方,赵海与冬梅收入颇为丰厚,企业也越做越大。赵海与冬梅名下共有两个企业,其中一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夫妻两人;另一个在本地的建筑工程公司股东有6个人,赵海名下占70%的股份。夫妻两人十几年前以做塑料制品起家.
|
关 键 词: | 经营企业 资金 拆借 公司股东 塑料制品 建筑工程 夫妻 富阳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