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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
引用本文:李霄然.律师答疑[J].法律与生活,2010(18):49-49.
作者姓名:李霄然
摘    要:李律师:您好! 今年4月15日,我从一个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我首付30%,余款70%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但签完合同后,恰逢国务院出台房贷新政,限制债款,规定个人第三套房贷原则上不再批准。我多次去银行申请,都因为我之前已经有两套住房,银行方面表示不再给我发放第三套房的房贷,而我目前也没有资金自行支付余款,我可以要求和开发商解除合同吗?

关 键 词:律师  银行按揭  买卖合同  贷款方式  解除合同  开发商  商品房  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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