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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责任的承担
引用本文:吴慧.论国际责任的承担[J].国际关系学院学报,1999(4).
作者姓名:吴慧
摘    要:每一国际法主体都应因其国际不法行为而承担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1999 年5 月7 日,我国驻南联盟使馆遭到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导弹袭击,使国际责任制度为国人所关注。国际法中的国际责任制度一直处于发展之中,尚未形成统一的国际公约。承担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也可以是国际组织等其他国际法主体;承担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停止不法行为和赔偿,后者包括恢复原状、补偿、满足、承诺并保证不重复等;促使责任承担的方法包括法律方法和政治方法。当一国际不法行为产生,受害者要求不法行为者承担何种形式的责任,如何让其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关 键 词:国际责任  国际不法行为  责任主体  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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