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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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波.论和谐社会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J].法制与社会,20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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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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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06级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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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垄断法作为维护市场市场秩序的法律,通过保护竞争实现其价值。一国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是多元化和动态的,而非单一和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时期由于不同的经济政治条件,其价值目标的侧重点也有所变化。当前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应是效率和公平,并且是个体效率与社会整体效率统一基础上的整体效率和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相统一上的实质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条件下,我国社会现实中较严重的不公平决定了公平价值应优先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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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效率 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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