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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司法制度改革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律系
摘    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思想的精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反复强调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意味着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改变,也展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光辉前景,更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除了加强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并做到有法可依外,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法,保证司法公正、独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本文从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机关领导,改革监督机制,强化司法监督,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和人事制度方面阐述了确保司法独立,确保司法公正,防止司法权地方化等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性。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法治  司法独立  司法公正  法制与司法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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