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视野中的公证制度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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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艳辉.《物权法》视野中的公证制度之完善[J].中国公证,2007(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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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艳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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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公证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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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依法治国的脚步,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风雨雨,在经历了无数风波和国人的翘首企盼中,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一《物权法》终于浮出水面。《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调整纳入完整的法律体系。对于完善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同时,《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也必将对以证明民事法律事实和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为主要对象的公证制度带来重大的影响。如何依据《物权法》完善我国公证制度?如何按照《物权法》调整和规范公证工作?如何审视《物权法》后法律服务市场的格局变化?公证行业如何应对“物权法时代”的到来?是每一位公证业内人士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是摆在公证行业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笔者在认真研读《物权法》和总结公证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略书拙见.与业内人士其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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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公证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物权法律制度 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服务市场 法律体系 民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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