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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任务的司法逻辑解读
引用本文:刘远.刑法任务的司法逻辑解读[J].中外法学,2012,0(4):706-720.
作者姓名:刘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资助
摘    要:从刑法是司法法的立场出发,刑法任务只能被理解为立法者给追诉者的任务,它只是刑法目的两方面之一,但不应将它仅仅理解为刑事政策性目的,它也包含刑法生活性目的。《刑法》第2条只是规定了应被实现的刑法任务,而其在实践中的真正实现离不开辩方的对抗性合作。刑法的生成性与建构性矛盾是理解这些问题的基础。哈耶克"必然无知"观为刑法生成性与建构性矛盾运动的制度实践指明了方向。刑法任务的践履青睐的是法益而非规范,但德国刑法理论并未按司法逻辑来处理规范与法益的关系。

关 键 词:刑法任务  刑法的生成性  司法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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