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行政”要实现“四个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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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克振.“阳光行政”要实现“四个转变”[J].中国监察,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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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克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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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荆门市委 副书记、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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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阳光行政”就是将行政权力分配、使用和运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行政权力行使到哪里,社会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以保证行政行为合法、公正、透明、高效。从现代行政管理发展趋势看,公开、民主、平等、监督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实施“阳光行政”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学习和掌握国际法规准则,严格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加快行政管理与国际接轨,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从权力运行和监督的一般规律看,能否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是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能否得以深化的重要标志。实施“阳光行政”,还权于社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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