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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犯罪死刑案件数额认定之正当程序
引用本文:赵秉志,万云峰.论经济犯罪死刑案件数额认定之正当程序[J].人民司法,2005(1).
作者姓名:赵秉志  万云峰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赵秉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万云峰)
摘    要:随着废止和限制死刑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我国废止和限制死刑理应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当前务实和可行的方案是首先废止和限制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而无疑应该首当其冲考虑作为典型非暴力犯罪的经济犯罪的死刑废止与限制问题。在当前甚至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立即废止死刑并不切合我国现实国情,因此,如何从严控制死刑的适用值得思考,本文认为正当程序是有力屏障之一。从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经济犯罪案件的数额乃是启动死刑刑罚适用的主要标准。但是,实践中对犯罪数额的过于倚重,导致经济犯罪死刑案件数额认定方面存在诸多程序问题,因而探讨其数额认定的正当程序非常必要。只有遵从正当程序来正确、准确地认定可能适用死刑的经济犯罪数额,才能严格控制经济犯罪案件的死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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