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入宪问题刍议 |
| |
引用本文: | 鄢志文,刘晓燕.环境权入宪问题刍议[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Z1). |
| |
作者姓名: | 鄢志文 刘晓燕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74
(鄢志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74(刘晓燕) |
| |
摘 要: | 环境权已在世界范围内被确立为一项基本人权。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环境权。借鉴世界各国环境权的立宪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将环境权规定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
关 键 词: | 环境权 人权 修宪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