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常设机构改革需从失范走向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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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剑松.政府非常设机构改革需从失范走向规范[J].中国公务员,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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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剑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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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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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起政府机构改革,人们往往把关注的焦点放在政府常设机构改革上。其实,政府非常设机构的改革也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其难度和复杂性并不亚于常设机构改革。政府非常设机构的设置大体有两种情况:一是为加强对某项重大事务的领导和协调而设,一般称之为议事协调机构,名称通常叫领导小组或委员会;一是针对某些临时性、阶段性、突击性的重要工作任务而设,一般称之为临时机构,名称通常叫领导小组、委员会或指挥部。政府非常设机构的产生和存在有其客观的必然性。从公共行政学的角度看,行政组织体系与行政环境之间是一种适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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