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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神话看“宗教禁忌”作为“社会的法”的原因
引用本文:陈永邺,洪宜婷.从神话看“宗教禁忌”作为“社会的法”的原因[J].思想战线,2013(Z1):191-193.
作者姓名:陈永邺  洪宜婷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法律起源与国家法形成规律探析——以西南少数民族神话等文本为例”阶段性成果(11YJA820008);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哈尼族节日庆典仪式中的集体记忆与民族国家认同研究”阶段性成果(K3051042)
摘    要:本文从分析"宗教禁忌"的有形内容出发,例如它专门规定了存放圣物的庙堂和供奉圣物的场所、如何对待某些神圣动植物的规定以及对某些行为或某些人的要求等,讨论违犯者所面临的一系列后果,例如对"乱伦禁忌"犯禁者的惩罚等。最后得出"宗教禁忌"实际上跟现代的法具有相同的实质和功能,作为早期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的法"的结论。

关 键 词:“宗教禁忌”  惩罚  “社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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