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要合理控制不起诉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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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野营.检察机关要合理控制不起诉的适用[J].中国刑事法杂志,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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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野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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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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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相对不起诉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吸收免予起诉合理因素基础上作出的新的立法规定。它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在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法院审判更为适宜时,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相对不起诉制度体现了执法上的灵活性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可宽大性特点,它既顺应了当今世界以起诉便宜主义取代起诉法定主义的刑事诉讼发展趋势,又保留了免予起诉曾经在分化、瓦解罪犯及教育挽救罪犯方面的积极作用,因而不失为一种好的刑事诉讼制度。然而,任何一项好的立法,其宗旨的实现都有赖于执法。作为相对不起诉适用主体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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