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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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道军.论法的性质[J].当代法学,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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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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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1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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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的性质是什么?无论考诸历史还是放眼观实,人们对它的理解都存在颇多分歧,可谓见解纷呈。如古希腊思想家亚男士多德基于他的自然正义现,认为法即是正义。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则基于他的人类理性论,认为“法律乃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①中世纪宗教神学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法是人们赖以导致某些行动和不作其他一些行动的行动准则或尺度”,法律不外乎是对于种种有关公共幸福的事项的合理安排产而凯尔森则称法是人的行为的一种秩序(。rder)。③凡此等等,不一而足。那么,对法的性质应如何理解呢?对此,笔者拟从以下五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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