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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摘    要:正(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国人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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