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犯与不能犯之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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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叶六.未遂犯与不能犯之区分[J].清华法学,201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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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叶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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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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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遂犯中的危险,应是一种“作为结果的危险”.未遂犯与不能犯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现实、具体的危险.“危险”有无的判断,应以事后查明的行为时存在的全部客观事实为判断资料,站在行为时的立场,根据客观的因果法则具体地判断行为是否具有导致构成要件结果发生的现实可能性为标准:行为客观上具有发生结果的现实可能性,只是意外地、偶然地导致结果没有发生的,成立未遂犯;反之,行为在当时确定地不可能发生结果或者发生结果的可能性极低的,是不能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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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遂犯 不能犯 危险 法益侵害 现实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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