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早日实现债权,应先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
| |
引用本文: | 马行健.要想早日实现债权,应先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J].西部法苑,2003(8):63-63. |
| |
作者姓名: | 马行健 |
| |
摘 要: | 2002年2月,陈某与李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审理后于同年5月13日判决陈某在2002年8月20日以前还清借款13126元及利息给李某。事后,陈某一直未上诉并履行判决,李某也未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2003年6月,李某见陈某久拖不还,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认为,李某的申请已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又无期限终止等特殊情况,遂驳
|
关 键 词: | 申请执行工作 执行期限 民事诉讼法 法律文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