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协会定期船舶保险条款之船级条款及适航性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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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裕凯.1995年协会定期船舶保险条款之船级条款及适航性之效力[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5(1):228-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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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裕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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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英国南安普敦大学海事法研究所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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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界船舶保险市场上之基准保单—“协会定期船舶保险条款”(Institute Time Clauses-Hull),经英国伦敦保险人协会(Institute of London Underwriters)几年来反复讨论及修正,新制定的协会定期船舶保险条款已于1995年11月1日生效实施。新条款中最令人争议且影响船舶所有人等最为深远的,莫非是新增订的第四条—船级条款,该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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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协会定期船舶保险条款” 1995年 船级条款 船舶适航性 法律效力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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