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尊重人权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对中国和平发展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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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华.论尊重人权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对中国和平发展的影响[J].法学评论,2007,25(2):6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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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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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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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和平发展中的重大国际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4J2D0015)的中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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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尊重人权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序言及相关条款中虽有多处提及,但并未列入《宪章》七项原则的范畴。而由于国际社会对人权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一直存有争论,加之冷战时期人权问题的高度政治化和意识形态的对立,尊重人权一直未被认可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原则。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法的结构性变迁以及人权保护事业的不断演进,尤其是国际人权法的迅速发展,尊重人权正在逐步上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本文首先援用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四项标准衡量尊重人权原则的法律地位,进而论述该原则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关系;在此基础上,重点剖析了尊重人权原则与中国和平发展,乃至构建和谐世界的交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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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尊重人权 国际法基本原则 和平发展 和谐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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