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形式 |
| |
引用本文: | 黄飞勇.论食品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形式[J].法制与社会,2010(17):20-21. |
| |
作者姓名: | 黄飞勇 |
| |
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近年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但法律保护明显滞后。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应该承担行政刑法责任。本文指出在完善食品犯罪惩罚机制立法方式的基础上,应从刑事立法和行政立法两方面指出具体实现行政刑法责任的方式,同时指出食品犯罪的其他惩罚形式。
|
关 键 词: | 食品犯罪 行政刑法责任 惩罚机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