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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平远:试点推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
引用本文:曾明,彭伟斌,姚建国.广东平远:试点推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J].中国减灾,2014(19):31-32.
作者姓名:曾明  彭伟斌  姚建国
作者单位:广东省梅州市民政局;广东省平远县民政局
摘    要:正广东省平远县通过开展试点,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2013年,平远县开展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工作,将当年5-11月洪涝、台风灾害过渡期救助资金,全倒户恢复重建资金,应急救助资金拨付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将

关 键 词:平远县  台风灾害  农村信用社  全倒户  应急救助  受灾群众  民政部门  工作检查  试点运行  基层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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