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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履职承诺制的思考
引用本文:李蒲河,苏小文.建立“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履职承诺制的思考[J].人民政坛,2010(5):44-45.
作者姓名:李蒲河  苏小文
摘    要: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提高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一项重要工作是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监督法,推动监督法的贯彻实施。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应积极推动建立“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履职承诺制,提高监督实效。

关 键 词:“一府两院”  承诺制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履职  人大监督工作  部门负责人  地方人大  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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