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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摘    要:(2011年7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治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为全面贯彻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自治区《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有效实施,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法制保障,特作如下决议:

关 键 词:依法治理  公民  规划  自治区  法制宣传教育  依法治区  跨越式发展  人大常委会  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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