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构成要件外结果对量刑活动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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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天鸿,肖蓓.论刑法构成要件外结果对量刑活动的影响[J].长江论坛,2022(3):7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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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天鸿 肖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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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100089;2.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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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构成要件外结果属于影响责任刑的酌定量刑情节,在司法实践中被频繁运用,对量刑活动的影响较大。但是,刑法理论对其研究不深入,相关量刑工作无章可循,导致构成要件外结果对量刑活动的影响程度在不同案件中差异较大。为应对构成要件外结果对量刑活动影响的混乱局面:首先,应充分认识到构成要件外结果的意义与价值,通过三个层面的限缩--政策层面、客观层面、主观层面,筛选出真正能够影响量刑活动的构成要件外结果;其次,在对构成要件外结果的具体运用中,要在责任刑的“点”的基础上对构成要件外结果进行考量,并注意顺应不同时期的刑事政策;最后,若要达到刑法治理的精准化,有力改变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应出台与构成要件外结果相关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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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成要件外结果 量刑活动 责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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